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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

    —— 甘修康   2004-02-09


  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全面实现现代化乃是当前改革之所急,而要真心的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从制约其发展的那些关键性因素入手,釜底抽薪,从根本上去解决,才能实现目的,否则隔靴搔痒,蜻蜓点水,打擦边球,不愿或者说不敢去正视主要矛盾,回避实质问题,则必然使轰轰烈烈的改革沦为空谈,农业经济已有十多年了徘徊不前,没能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性进展,原因即在于此.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真正的改革家们应直面实质问题,找出死结之所在对症下药,唯此,才有希望将中国农业从沼泽中拽出来,进而引向其走上一条迅速实现现代化的光明大道。正是本着这样的想法,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我们为新时期下中国农业继续发展提出了以下十项建议:

  1 明确土地产权私有,允许自由转让。这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2 继续推动税费改革,目标为免除农业税及附加费,改为征收个人所得税,发展成农场或是农业公司再按农业企业征税,教育费用也免除,贫困家庭得了大病,政府还要指定医院给予免费治疗。

  国外农民种田是按个税走,收入低的根本不交,多收才多交,不形成负担,许多国家甚至还要给予补贴,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如果我国政府继续施以负担,那自然是对我国农民的不公,重负之下让我们如何与人竞争呢?所以,政府不若横下一条心来,学习古时英明的皇帝轻徭博赋发展农业生产以及一些聪明的国家对农业不断的明补暗贴,施行放水养鱼的政策,结合新土地改革的推行,索性不再收农业税及其他各项杂费,以及义务阶段的教育费用等,不加任何负担.农民在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后再开始按其增加额为对象征纳,多收多交,少收少交,收入低的,达不到基本税基则免交,确是收入太少的,政府还要给予适当补贴以维持其基本生活。

  如此低收入者就受到了保护,其积累才会有增加的可能,生产生活水平才有了提高的可能,也才有能力积极纳税为国家做出贡献的可能。否则,就象现在这样一减再减,合并后的税费也还有一百多元,再加上子女教育费用,看病费用,红白喜事、迎来往送开支云云农民一年有限的所得最终还是剩不下几个子儿,想过上小康日子,没门啊!

  免去农民负担需要政府至少千亿资金予以补缺,可是这千亿巨资从那里来呢?钱,成为免负的关键阻点,因此也使得一般人对此不敢想象。其实如果我们将思路展开,好好的谋划一下,钱的问题也并非不能解决,完全可以通过一定的路子将其找回来。

  其一,我们可以将手中撑握的诸多资源转化为人民币,如土地,我们可以土地的出让来推动经济的发展。政府应低价转让那些未开发或未充分开发的土地。只有当土地真正属于他们自己时(拥有所有权),才能调动出他们的积极性来,去投资,去开发。这样即可使我国大西南、大西北等未开发地区彻底开发出来,又可消化了大批的劳动力,同时为国家带来大批资金使之有能力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改进,带动新一轮大投资,推动经济向前发展。实际上也只有让这些人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们才能有积极性将这些落后地区开发出来,否则一切只会是纸上谈兵而已,不会有实际效果。

  此外,那些现存仍为国有的森林矿产山地河湖滩头岛屿等也应逐批的卖掉(当然不是说都卖光,只是把适宜私人开发的),集体所有的则卖去可以服务予集体,仅此政府就可收益万亿资金,用以支持农业发展那是再好不过了,还可有利于资源的开发,效益的提高。

  其二我们可以因之而多收税。

  免去农民负担不是说不再问农民要钱了,如果一些农民收入达到一定程度,则可以向其征收所得税,可想见,随着鱼儿的长大,油水必然越来越多,农业日益发展,交税的人也就越来越多,收到的钱也就越来越多了。只不过这时农民们上交的钱已不再是其不能沉受之负担了。

  随着土地的私有化,从事农业开发的企业必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所以他们为国家所交的税也越来越多(当然他们也同样享有免除农业税费的待遇,只交所得税)。

  现在进城农民是越来越多了,其实我们也可以向他们伸手要钱,当然不是说重拾暂住费等让民工们痛心的旧题来做(不论贫富一律开单),而是依法征税,合情合合理。大家都知道,做为公民,如其收入达到一定程度的,如在北京达到月收入800元的,就要开始义务纳税,拒不交纳者即违法,理应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法律规定如此,在现实中也确有为数广大的诚实公民们在按月足额的尽着义务。即然公民达到一定收入就应该交纳,那么做为公民一部分的农民当然也应该交。而就现实而言,达到此收入程度者,可以说是为数众多,比如北京地区,甭说别的,仅建筑行业而言,一般的小工日工资30元,技工则日工资50元,而且他们还是包吃包住,所以大部分都是达到纳税标准了,由此而看如果我们向他们开出税单,那一定会大有收获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他们收入的增加以及更多的人的收入达到税基,政府必然从中所得越来越来越多,想想看,进城打工农民好几亿呢,此项目税收的前景真是极为光明。

  土地交易税增加 随着土地产权的私有,转手交易会大量发生,政府完全从中收取部分钱;

  农民的负担免去了,但到手的收入还是要花掉,不过要花到别的方面,此也就意味着他们消费力的增加,这必给相关产业带来机会,促进其大发展,自然而然税务部门也就从相关产业身上收取到更多的税。

  其三 为达到免去农民负担之目的,我们还可从另一方面去做,即尽量节省开支和削减不必要的开支,以此减少财政压力。

  如结合实际尽可能将现行县乡村进行合并,将总量减少到现在的三分之一,同时精减机构,压缩人员;学校也要突破行政区域的限制,就近进行合并;此外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校正政风民风,应立法明文规定以后各级国家机关直至最基层的村民委员会以及国营企业事业单位都不再列支招待费,上下级及平级间无论开会、调查、检查等等均禁止给予生活招待(请客吃饭公款招待),基建工程也不要再让农民摊钱,非国家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一切政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开支也都不再纳入行政预算之列,经费要自己解决。

  其四,政府在原则上不再投资入经营活动之中,让位于民,将建设资金转为农业补贴。我们国家一 年之中耗费多少钱财用之于所谓建设,而所得又有多少呢?不若顺应民意将这部分资金用到农副业补贴中来,而这部分钱可不是小数目呢。一些地方实在是难以筹到足够资金的,那就卖企业,国字号的,能卖则卖。

  其五,削减那些不必要的补贴,如国家对农业的粮棉补贴等。这方面的补贴每年有好几百亿呢。

  其六 政府设法直接从财政上拔款予以支持。

  3 鼓励农民以土地,房产等做保向金融机构贷款,以获得必要的资金用于农业等方面的生产和经营(无担保贷款等有可能给金融部门带来风险的形式则要予以禁止)。这对许多现在根本没有钱的农民而言很重要,因为要扩大规模生产就要买地添置设备,但是没钱,怎么办呢,他就可以用协议买来的土地做保向银行申请贷款,因为有银行给提供资金,所以买土地就不愁没钱,而有田地或房屋这些不动产在,银行也不怕贷款人跑了,就敢于放款,由此,信用存在,资金得到有效周转,农民的筹款能力得以大大提高,扩大生产、增加收入成为现实。否则田地只能由有钱人买去,贫穷的农民还是贫穷,永远也没有获得发展的机会。

  4 学习工业发展的模式,鼓励外商与我国农民以各种形式合作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开发及销售,外商也可独自购买土地从事种殖养殖等法律许可的项目。

  5 政府不再做为一级购买者向农民直接征地,改为需求者直接与土地所有者交易。农民手中最宝贵的就是土地,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呢?可是这些年来依靠土地买卖成就了无数个首富,而农民还是一无所有,原来就为因为他们的土地首先被政府强行低价征去,经过简单的基础开发之后,政府就会高价售出,或是通过暗箱操作被倒爷倒去,他们再去赚一把,农民呢只能作看客了。以后农民要直接作为土地出售的受益者,政府不得干预。

  6 加入世贸无疑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国应借此多建出口基地,加大农业出口,以出口来推动农业的发展,要力争未来三十年内把我国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优质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年出口额要达到3千亿美元以上,以促进我国在农业领域内非粮食种殖业的发展,使其能吸收进大部分农业劳动力,要使从事非种殖业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大大超过种殖业生产的劳动力。

  7 推动为农村服务的金融机构改革。现在以农村信用社为主的服务体系是很不能适应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一方面搞封建割据,缺乏必要的竞争,使得搞不好的也得以存续下去,搞得好的也不能状大,以能为更多的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放款为亲为情严重,负责人不负责任,一些信用社亏损严重。所以必须进一步进行改革。改革取向为股份制,大力吸收民间资本,以使投资主体多元化,从而使得其资本得以扩大,监管得以加强,效益得以提高;打破区域分割,可以跨区经营,可以破产兼并和联合,政府逐步将其放开转为民营,部分民间钱庄也可考虑转正为民间银行来做补充服务,农行、工行等大国有银行以及外资银行均可参入,利率也可在适当机时放开,以形成竞争的局面。

  8 大力发展教育,未成年人实施最低十二年义务教育制,并逐步向十五年义务教育制过渡。绝大多数人在毕业后能升上大学或就读技校,达到新时期就业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学校不要老出半成品,要让学生学有所成,要至少有一技之长);在成年人中也要大力开展就业培训,为此应成立成人"教育基金",每年都要在社会上向一些有实力的学校包括民办学校招标培训农民,每年数额当超过千万人以上,凡有学习愿望的青年农民凭公民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无需担保就可审请得到低息甚而是无息借款以帮助就学。学习内容要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个人爱好,而不得仅限于农业生产内容。帮助国家履行教育职能的学校将得到国家相应的补偿。

  9 同时,政府应拔专款设立教育基金、医疗基金、失业保障基金,在各大中城市设立救济中心、收容所以及福利院,以保障那些交不起各类保险费的低收入者最基本的教育医疗和在遭遇生活困难时维持最基本的生活的需要。交得起的则要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之内,不享有这样的"待遇"。我们看看我国的现状,当一个公民穷尽所有的时候,胆大的去偷去抢,胆小的只能到垃圾堆上捡食吃(看到这样的镜头那是最让人心酸,我们还叫做什么社会主义国家哟!),冰天雪地里还是有不少人露宿街头桥下墙角,上学没钱靠善良人捐款,看病没钱也要指望善良人来捐款,能得到这样社会帮助的固然是极为幸运,但依仗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显然是不切实际,在我国象这样的人可以说数以万计,其中能得到这种帮助的人又能有多少呢?得不到捐助的大多数人还是得失学、或者是活活的病死、饿死、冻死。随着社会改革的向前推推进,可预见得到的陷入此类境地的人还会更多,对此国家应做好准备,以铁肩担起道义,通过各类基金给予他们应有的援助,否则自身就会陷于不仁之中,让人民失望,引发人民的怨恨,危及社会的安定,不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行。

  10 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提供方便,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如各大中小城市设立免费的劳务市场,劳动管理部门,公安及法院等司法部门要自觉的维护他们的权益,在接到投诉与举报后不准不管,否则视为渎职;对于那些自由职业者,也要在当前的大形势下认识他们的经营活动,不要以故意不给他们办照等手段误引他们入非法经营之中,进而给予打击。

  以上所列十点都是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所必须的,在实际操作中有意忽略任何一个都有可能使其它方面受到影响,从而会影响到整体绩效,所以无论其轻重难易都要郑重以待。当然,这仍要改革者根据各地实际情形把握住火候,灵活处理,不可机械照搬。

  可以想见,如果我国政府能致力于以上十个方面的实现,那必将使我国农村经济在不长时期内获得突破性的发展,现阶段特有的三农问题将成为历史,中国的农民将会毫无疑问的走上康庄大道,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也是指日可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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