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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999年中国人口综述

2001年04月25日

  1999年中国人口综述

  1999年劳动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国从业人员705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29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210.14万人,增加336万人(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3940万人,增加708万人)。再就业工程取得新进展。1999年全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新增564万人,通过多种途径使492万人实现了再就业,退休及自然死亡等减少32万人。年末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6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与上年持平。
  全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160万人,比上年增招51万人,在校生413万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116万人,在校生306万人。全国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9万人,增招2万人,在校生23万人。全国普通高中招生396万人,增招37万人,在校生1050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招生481万人,在校生1443万人。
  全国初中学校招生2183万人,在校生5812万人,初中入学率达88.5%。小学招生2030万人,在校生.13548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1%。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5万人,在校生37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326万人。全国各类成人技术培训学校培训学员1.0157万人次。全国扫除文盲299万人。
  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取得新进展。年末全国从事科技活动人员271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150万人。
  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年末全国共有卫生机构(含诊所)31万个,床位316万张,卫生技术人员446万人。全国共有卫生防疫、防治机构5900个,卫生技术人员22万人。妇幼保健机构2630个,卫生技术人员7.3万人。农村有医疗点的村数占总村数的90%,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33万人。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下降。1999年全国出生人口1909万人,出生率为15.23‰;死亡人口810万人,死亡率为6.46‰;全年净增人口1099万人,自然增长率为8.77‰,比上年下降0.76个千分点。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2590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8892万人,占30.9%;乡村人口87017万人,占69.1%。0-14岁人口比重为25.4%,15-64岁人口比重为67.7%,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6.9.%,老年人口达到8687万人。平均每户家庭人口为3.58人。
  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54元,考虑价格下降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9.3%。农村扶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年又有800万贫困人口脱贫。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10元(其中,现金收入1538元),考虑价格下降因素,实际增长3.8%,增幅比上年低0.5个百分点。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5亿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8.7亿平方米。旅游成为居民新的消费时尚,全年全国出游7190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6%;人均旅游消费支出为227元。
  社会保障事业巩固提高。年末93%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其中90%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全国有9433万职工和2900多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9912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有2100万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部分地区已进行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统计数据未包括在本公报中,分别由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布。
  3.各项统计数据未包括台湾省。4.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1998中国人口综述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下降。全年出生人口1991万人,出生率为.16.03‰;死亡人口807万人,死亡率为6.50‰;全年净增人口1184万人,自然增长率9.53‰,比上年下降0.53个千分点。
  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2481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7942万人,占30.4%;乡村人口86868万人,占69.6%。14岁人口比重为25.7%,15-64岁人口比重为.67.6%,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6.7%,老年人口达到8375万人。家庭户平均户规模为3.63人。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25元,考虑价格下降因素,实际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60元,实际增长4.3%。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4亿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8.1亿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年末99%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全国有8505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2735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离退休费社会统筹;1590万职工参加了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152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医疗费用统筹。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国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达106万张,收养80万人。城镇建立起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6万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6629个。全国600个城市、1242个县已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有332万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国家救济的达7208万人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53万人,妥善安置了退伍军人的生活和就业。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1.4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5.4亿元,接收社会捐赠122亿元。
  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年末全国共有卫生机构(含诊所)31万个,床位314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291万张。卫生技术人员442万人,其中医院、卫生院医生141万人,护师、护士107万人。全国共有卫生防疫、防治机构5907个,卫生技术人员22万人。妇幼卫生机构2724个,卫生技术人员7.3万人。达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的县数占总县数的75%。农村乡(镇)共有卫生院5万个,床位74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00万人。农村有医疗点的村数占总村数89.5%,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33万人。
  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入,中小学学校布局进一步调整。年末全国普通高校1022所,招生108万人,在校生341万人;研究生培养单位736个,招生7.3万人,在学研究生19.9万人;成人高校962所,招生100万人,在校生282万人。普通高中13948所,在校生938万人。各类高级中等职业学校17106所,在校生1126万人(含技工学校学生173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55%。全国初中在校生5450万人,初中入学率达87.3%;小学在校生13954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9%。普通初中和小学学生辍学率分别为3.23%和0.93%。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251万人。成人技术培训学校培训学员8682万人次。全年共扫除文盲321万人。
  劳动就业工作有所加强。年末全国从业人员699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7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206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71万人;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323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63万人。再就业工程有了重大进展,通过多种途径使609万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与上年末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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